1月上旬,甘肃酒泉市肃州区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内,科研人员进行种子实验。李建平 摄
(新春走基层)甘肃肃州种业“新事”:5G无人驾驶作业 种子有了“身份证”
中新网兰州1月11日电 (闫姣 刘潇田鹏鹤)作为以蔬菜花卉制种产业为主的“国字号”产业园,位于甘肃酒泉市的肃州区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随处可见“肃州种子播种全球”的标语。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芦克明解释这种“底气”时说,肃州种子占据全国市场的一半以上,并销往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
肃州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天然隔离条件好,是全球公认的最具优势的农作物制种区之一,被誉为“天然的种子繁育场和种子生产黄金带”。从专注于为国外作物制种,到如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40余年来,肃州种业不断与时偕行。
有多年农机产品生产经验的酒泉奥凯种子机械有限公司,见证了肃州种业的发展。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付秋峰1月上旬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企业由生产种子加工机械的“小铁匠铺”起步,到如今成为业界“领头羊”,目前已布局种子全产业链,“我在很多文献中看到,肃州区种业也经历了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
肃州区“老牌”企业奥凯种子机械有限公司陈列展示各类种子。闫姣 摄
“每条加工线每小时的种子加工量为10吨,正在往每小时15吨发展。”付秋峰说,以前种子加工手段落后,效率、规模都提不上去,这几年在自动化方面进步很快,新近研发的5G无人驾驶抽雄机,再次延长了制种业的产业链。
据该企业下属田间育种装备制造公司经理侯景僖介绍,无人导航抽雄机主要用于杂交制种玉米的去雄作业,以获得最优质杂交玉米种子,通过提前设置程序,规划路径,自动完成田间作业,“以前进口设备进价高,且有些水土不服,需要人工一颗一颗抽取玉米雄穗,劳动强度大。我们研发这款产品后,一天能代替近300人工。”
如今,酒泉市已有200多家登记注册种子生产企业,已建成种子生产基地50多万亩,参与制种农户7.2万多户,先后培育了玉米、花卉和蔬菜种子品牌20多个,审定、登记各类农作物品种1000多个,制种成了当地的“金字招牌”。
制种为当地带来“名声”的同时,也引来了投资,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新网记者走访该公司生产车间时看到,各个生产线有蓝色、粉色、红色、紫色的玉米种子在生产线上传送,每个包装袋上都有二维码,是该产品的“身份证”,便于消费者识别产品真伪。
该企业后段加工负责人闫常斌说,目前生产车间在售的有26个品种,而且每年还有新研发的产品,“单粒播种由我们公司首先提出,而且在售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所有质量指标在行业领先,高于国家标准。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和病虫害的影响,我们有不同配方。”
图为肃州区应用于种子制造业的5G无人驾驶抽雄机。李建平 摄
酒泉蓝翔园艺副总经理郭海辉称,企业主要以花卉种子加工生产为主,而且自建了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达到3200份,在2020年通过了国家级评审,“后期也会通过引种,来增加存放的草本花卉种质资源。”
目前,酒泉正以国家级现代种业产业园为引领,构建研发繁育、种植加工、检验检测、机械制造、流通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种业全产业链,致力于打造国家级玉米种子基地和世界级蔬菜花卉种子基地。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