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首届央华·保利剧场戏剧节”在北京保利剧院开幕。此次戏剧节开幕大戏,是连续两天下午和晚上先后演出的连台戏《雷雨》和《雷雨·后》。前者是曹禺先生经典之作,后者则是曹禺之女万方的作品,二者都由法国戏剧导演埃里克·拉卡斯卡德执导。由于此次埃里克未能来华,所以央华戏剧艺术总监王可然与导演张瑞共同复排了两部作品。连台戏《雷雨》和《雷雨·后》的上演,既是两代人、两个时代的传承与对话,也是不同国度文化之间的阐释与交流。
《雷雨》是中国现代戏剧里程碑式的经典杰作,被不断搬上舞台和荧屏,但也曾出现过演出时引起当代观众不合时宜的哄笑现象。这让人不由得深思:经典在今天应该如何呈现,才能让当代人产生心灵共鸣?曹禺女儿万方和央华戏剧,分别用不同的方式,共同给出了回答。这也正是连台戏《雷雨》《雷雨·后》上演的意义所在,它让人们看到了更深远、更广阔也更隐秘之处,同时也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
《雷雨》原著有序幕和尾声,而众多演出几乎都将其删去,这让曹禺曾感慨这种删减影响了剧本想展现的“审美的距离”。而万方的《雷雨·后》正是以序幕和尾声的年代作为起点,从剧中人物的老年开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当《雷雨》的故事过去几十年后,死了的早已死去,活着的度过了漫漫人生,这时候,岁月和时间赋予了《雷雨》另一副面目。复杂的人性、无常的人生,一切经过时间的海浪日复一日地冲刷和洗涤之后,露出更深的一层,那些埋藏很深的真相显露了出来。经历过巨大悲剧的周朴园、蘩漪和鲁侍萍如何面对往事与彼此?而周萍、四凤、周冲这些逝去的年轻生命,又会怎样在他们的记忆中闪现?万方在《雷雨·后》中大胆想象,打破了传统“三一律”的结构,用诗化的舞台语言,创造出了具有当代性的散文式结构,其中既蕴含了她对父亲及其笔下人物的深刻情感,更凝聚着她对人生、对情感、对命运的态度与思考。
《雷雨·后》在演出前激发了很多观众的好奇心,演出后也引起了热烈的争议。大家都觉得,既然曹禺女儿可以如此自由、勇敢、大胆、创新地去对待父亲的经典之作,我们为何不能有更多的创作勇气和思考空间呢?
万方绝非需要“沾父亲的光”,但始终保持开放心态的她,正是以这样的方式,不断“激活”经典,传承并发展父亲在时代变迁中观察人生、体察人性的戏剧高度。和万方有着相同戏剧理念的王可然,一直致力于让中国戏剧具有更强的当代性,他极为赞赏万方的创作,并在西方戏剧界最终选中了法国大导演埃里克·拉卡斯卡德。
面对《雷雨》和《雷雨·后》,埃里克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他在《雷雨》中看到了多层的戏剧力量,其中既有欲望和绝望,爱和死亡;还有女性在男权体制下对自由的渴望,以及父子之间的冲突;同时还有贫富与阶层问题,这是古今中外都关注的问题。同时他认为《雷雨·后》的写作很当代,也是非常棒的剧本。为此,他给出的舞台诠释也是既有扎实的经典戏剧力量,又有超越时空的当代感。观众们看到的不只是上世纪一个中国封建传统家庭的故事,而是一个在全球化语境下探讨人类命运和洞察人性的艺术经典。记者 方非摄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